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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加盖阳光房自行拆除

    早报讯 备受关注的《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》自今年1月10日实施以来,全市城管(综合)执法部门瞄准占路经营、“小广告”、违法建设等城市顽疾,通过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提醒、约谈力度,城管领域违法行为得以有效纠正,为“美丽青岛行动”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。昨日,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,截至2月底,全市共梳理逾期未履行行政执法决定、列为一般失信行为的案件128宗,主要集中在违法建设、占路经营等问题。     “经过集中开展失信约谈工作,已有107家违法当事人履行了处罚决定,占比83.4%;缴纳罚款764余万元,占应缴罚款872万元的87.6%;涉案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156平方米,占应拆违总面积7631平方米的54.4%。剩余21家正在按程序进行约谈提醒,预计最终履行率将达90%以上。 ”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实践证明,在充分了解《实施意见》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后果后,原本那些不配合、不冷静的对抗行为正逐渐向积极主动配合调查、主动接受处罚的行为转变。     以一般失信行为案件较为集中的违法建设为例,青岛某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建设一案,当事人逾期未履行法律义务,执法部门经过与当事人沟通,告知违法行为后果和失信联合惩戒影响,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,已经履行法律义务,拆除违法建筑。西海岸新区某小区业主加盖阳光房,执法部门勘察属实后,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决定书,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义务。后来执法人员经过与当事人沟通,告知当事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和失信行为将进行联合惩戒,当事人意识到违法后果的严重性,自行将违法建设拆除。 (记者 刘海龙 实习生 毕然 通讯员 李翔)